“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”项目
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项目名称
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
二、竞赛目的与指导思想
通过此项目竞赛,检验参赛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、计划组织能力、自动线系统的设计、安装、接线、编程、调试、运行、维护等工程实施能力以及质量、效率和安全意识,引导高职院校机电类专业综合实训教学改革发展方向,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,培养可持续发展、满足企业需求的自动化技术类高素质、高技能人才。
三、竞赛方式和内容
(一)竞赛方式
1.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,竞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,赛项工作时间为5小时。每个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(包括一名队长),男女不限(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)。
2.赛事进行2天。比赛过程中,全程封闭,非大赛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赛场。
3.赛后点评:赛项比赛全部结束后,由裁判组专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、选手表现、比赛过程等进行点评。
(二)竞赛内容
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,根据任务书的要求,以现场操作“亚龙YL-335B自动生产线实训考核装置”的方式,完成自动生产线设备部分工作单元的机械安装和调整,气动回路的安装、连接和调整,电气控制电路的设计、安装和布线,传感器安装与调整,PLC编程,人机界面组态,电机驱动(含变频器及对应电机、伺服驱动器及伺服电机)参数设定,以及系统统调、运行等工作。
1.按任务书的要求,完成亚龙YL-335B自动线系统部分工作单元的机械安装和调试。
2.根据任务书的要求,完成对各系统中气动元件的管路连接及传感器的位置调整。
3.按任务书中的生产流程和控制要求,设计自动线系统的电气控制线路图,按控制线路图连接相应控制系统电路。
4.设备编程和调试
针对供料、加工、装配、输送及分拣单元工艺流程、功能要求,组建和编制人机界面组态,编制可编程控制器的控制程序,设置驱动设备控制参数。整体调试自动生产线的设备和控制程序,达到任务书中的功能和技术要求。
5.根据任务书的具体要求将相关运行记录保存到指定存储区域。
(三)成果文件
1.工作单元的机械部件、传感器部件组装结果;
2.PLC I/O分配图、外部接线图、程序和组态界面;
3.电气元件、气动元件和气动回路的连接和布线;
4.裁判现场记录。
四、竞赛规则
1.各种与大赛相关的软件由大赛组委会提供,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软件;现场统一提供相关资料、工具。
2.参赛队在比赛前进行抽签来决定比赛工位,比赛前3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,核对现场提供的器件、技术资料、工具等与清单是否一致;比赛开始后领取比赛任务书,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。
3.比赛时间为5小时,连续进行;竞赛过程中,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,选手休息、饮食或如厕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,比赛过程中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场外指导。
4.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场,不得携带手机、无线上网卡等与竞赛无关的物品。
5.比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,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,并接受裁判员、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。
6.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工位的计算机中规定的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。
7.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,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。
8.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,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,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,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。
9.参赛队需按照竞赛任务书要求完成比赛。比赛完成后,参赛队须清理现场卫生。
10.比赛结束后,由大赛工作人员引导参赛选手进入指定休息场合休息,直到下一场比赛队员全部入场后方可离开休息室。
五、评分原则、方法、要点与细则
1.项目评分
依据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,参照国家职业资格“高级维修电工”和“可编程序系统设计师(三级)”的知识技能要求,按照技能大赛专家组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分。评价方式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,工艺评价与功能评价相结合,能力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。满分为100分。
赋分架构:
(1)机械机构及气动部件安装及调整20分;
(2)控制电路设计、布线、气路连接及调整20分;
(3)工作单元独立功能完成情况30分;
(4)自动线整体功能完成情况20分;
(5)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10分。
2.违规扣分
选手有下列情形,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:
(1)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,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,扣10~20分,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;
(2)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,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,视情节扣5~10分;
(3)扰乱赛场秩序,干扰裁判员工作,视情节扣5~10分,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;
(4)比赛中由于连接不当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毁,裁判组有权利停止该组考生比赛资格。
3.成绩评定
按比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参赛队的名次。竞赛成绩相同时,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;竞赛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均相同时,PLC编程和人机界面组态项的成绩高的名次在前;再次,职业素养项的成绩高的名次在前。
4.评分细则
具体评分细则由裁判组审定并执行,赛前不予对外公布。
六、奖项设定
按各参赛队团体竞赛成绩总分进行排名确定竞赛成绩。证书由陕西省教育厅签发。
七、申诉与仲裁
1.申诉
(1)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、软件、工具和材料备件,有失公正的检测、评判、奖励,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,均可提出申诉。
(2)参赛队申诉均须由领队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。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,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。
2.仲裁
(1)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,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,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、公正。
(2)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,否则按弃权处理。